第一章、总则
本论坛隶属于“中国百兵斋”网站,论坛的主要纯学术讨论、交流为主题的论坛。
第二章、ID管理规则
第 1 条、同一E-MAIL地址只允许注册一个ID。请勿使用以下内容注册ID: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3、与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4、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有使用以上ID者,管理员有权关闭或封掉该ID。
第 2 条、明确反对使用“马甲”发表恶意攻击、相互吹捧、哄抬价格、一拉一唱演双簧等不负责任的言论,我们将对于这些ID,保留在必要时予以公开曝光或关闭的权利。
第三章 发帖规则
第1条、在任何论坛上不能发布任何反党、反政府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言论和图片;绝对禁止张贴、散布、传播任何涉及反动和色情内容的文章和图片。
第2条、提倡网上道德,在任何论坛上不能发布带有明显攻击、污蔑性文字,不能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要尊重他人的作品,以善意的态度进行评论和讨论,同时应把讨论局限在作品本身。对于违反规则的贴子,刀剑论坛可以关闭或删除。
第3条、刀剑论坛不提倡转载,鼓励和尊重原创内容,如果确实因为讨论需要转载,请直接使用链接方式;如果直接转载内容,必须做出获得原作者授权的承诺,此类贴子如果出现版权纠纷,刀剑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违反转载要求的贴子,刀剑论坛保留随时删除的权利。
第4条、请勿在论坛里对其他网站、论坛进行不负责任的评论或指责,如有发现,刀剑论坛可以关闭或删除该贴。
第5条、请勿对一些刀具的价格进行探讨,勿在跟帖中提出咨询价格的帖子,如想了解可以通过站内短信与楼主或通过其他方式了解,如有发现,刀剑论坛可以关闭或删除该贴。
第5条、请勿在各个版块发表(回复)纯属灌水贴,自己找不到对应栏目的可以发到站长接待室, 让管理员帮忙处理;
第6条、刀剑论坛开设有灌水专区版块,用于发表各类与刀具学术类无关的讨论话题,但请不要恶意灌水,如有发现刀剑论坛可以关闭或删除。
第7条、任何机构或个人,在本论坛上发表具有商业性的主题、团购活动或广告(刀友之间正常的藏品交流除外),必须获得本站的许可,否则刀剑论坛可以关闭或删除该贴。
第8条、请勿在2个以上(含2个)的版块中发表内容相同的贴子,否则您的贴子将被删除,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关闭发帖权。
第9条、论坛中发布的文章只代表发表人个人观点,不代表刀剑论坛的立场。 发表人承担一切因个人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10 条、
第四章 发帖礼节
第1条、未经他人许可,禁止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
第2条、禁止直接发贴寻找某人(请使用论坛短信联系);
第3条、禁止哗众取宠的标题,标题必须明确(如“救命”“HELP ME”“下跪”等类似标题);
第4条、主题应与内容相关(内容不得有多余不相关的图片、文字等);
第5条、发贴前使用搜索功能,很多问题都是已经解决或被回答多次的或查阅精华区;
第6条、禁止使用”公告“、标题与内容不符,合理使用主题标题;
第7条、禁止讨论(询问)任何刀具的购买处、价格、要求刀商报价,价格是否偏贵,或对什么刀商写感谢信,或自己公告从那里多少钱买了什么。这类均属于软广告及商业行为。
第五章 回复交流规则
第1条、禁止使用单纯的表情符号来灌水;
第2条、禁止单纯引用灌水;
第3条、禁止使用单独数字、字母跟贴;
第4条、禁止引用"该用户发言已经被xx删除"、"该用户发言已经被xx屏蔽"等相似;
第5条、禁止在帖子上传无关附件、图片;
第6条、禁止对置顶、精华区贴子灌水回复无关的内容;
第7条、禁止对广告、灌水性质回复;
第8条、主题因落到后面的,禁止自己顶帖;
第9条、论坛修改贴子时间为30分钟,有超过时间方可回复,否则请妥善利用“修改”功能
对任何被处理的贴子有异议,只能在“站长接待室”版块内指出,不是自己觉得没问题就可以到处发贴,否则会以“扰乱论坛”处理。
第10条、禁止使用单纯的表情符号来灌水、单纯引用灌水、使用单独数字、字母跟贴(如顶、好呀、不错等空洞词语进行回复)、在帖子上传无关附件、图片、对广告、灌水性质回复。
第六章 管理原则
第 1 条、坚决遵守论坛规则,公平公正执行;
第 2 条、能诚恳地承认错误;
第 3 条、积极引导会员正确交流;
第 4 条、违反论坛规定,斑竹、管理员视情节轻重有权编辑、转移、锁定或删除帖子;
第 5 条、对于情节严重者,批量删除该发言内容,对其内容进行过滤,IP段进行限制等手段;
第 6 条、论坛坚决保护管理人员不因行使管理职能而遭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攻击;
第 7 条、凡挑动他人对论坛管理人员不满,辱骂管理人员,此种行为被视为是蓄意挑战论坛,意图扰乱论坛正常运作,立即锁定;
斑竹,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当上斑竹,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应尽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并请各版块斑竹严格的按本规则严格管理所属版块,与站长配合对论坛进行管理!
第七章 处罚原则
凡有刀友在坛内违反本规则均依次将以(1、严重警告;2、查封ID。)处理原则,敬请珍惜在本论坛的交流机会!
一旦您在本网站论坛留言,表示您已经阅读并同意上述注意事项。网站管理员对违反以上论坛规则的发贴将予以相应处理。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刀剑论坛。
补充规则:
1、为尽量避免刀友在本论坛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未经中国百兵斋同意,任何刀商不得在中国百兵斋-刀剑论坛进行商业宣传,如发表自己的产品资料,并严历禁止刀商的一切商业行为。此规则于2004年6月12日实施,并对之前一些类似的帖子,中国百兵斋有权进行编辑及删除。希望广大刀友认识遵守,以便营造良好交流环境。 补充时间:2004-06-12。
2、凡认证会员发表违反本规则帖子,版主可以直接查封ID,无需警告;
3、管理员可以根据论坛需要删除一些不符合论坛主题的帖子,请刀友表发帖子前仔细考虑,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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